关于青岛大学浩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7 15:30:21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青岛大学浩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鲁教计字〔2014〕7号)收悉。根据省工程咨询院《关于〈青岛大学浩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鲁工咨社字〔2014〕7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缓解学校学生就餐条件紧张的状况,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同意青岛大学新建浩园综合服务楼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青岛市崂山区宁德路1号青岛大学中心校区浩园内。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77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食堂315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1050平方米,学生浴室及其他附属用房3597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2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44万元,其他费用638万元,预备费139万元。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青岛大学自筹解决。
四、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项目建设中,要遵循各项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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