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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种业振兴规划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02-04 17:16:38
  为加快振兴我省种植业种子产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结合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山东是种业大省,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亿亩,粮、棉、油、菜、菌及苗木花卉等用种量约26.5亿公斤,市场总价值125亿元左右。到2009年底,全省共建立农作物育种改良中心和分中心7个、新品种推广示范基地6个、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33个、种子加工中心10个;审定农作物新品种1292个,引进种质资源3000多份、优良品种1000多个;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25个,林木采种基地9个,审定林木新品种208个,引进种质资源800多份、优良品种200多个;取得省部级以上种子科技成果90余项,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白菜、食用菌、苗木花卉等作物育种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省级以上发证种子企业184家,资产规模62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49亿元,占全国的10%以上;建成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及分中心7个,林木种苗花卉质量检验站3个,其他形式的检验机构75个;建有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9个。目前,全省种子育、繁、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尽管我省种子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目前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种子企业小而全,竞争力弱;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突破性品种少,成果转化率低;三是种子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侵权行为、假冒种子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部分设施蔬菜,特别是茄果类,国外品种占有率高,如寿光彩椒近100%、绿萼长茄近90%,大红果番茄、西葫芦、小黄瓜等60%以上均为国外品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育、繁、销一体化种子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培育壮大种子龙头企业,强化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合理配置种业生产要素,做大做强种子产业,实现山东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科技为支撑,着力提高种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企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推进种业产业化;坚持依法治种,建立公平、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基本更新换代一次,新品种推广率85%以上,良种覆盖率97%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90%以上;建设设施蔬菜专用品种选育中心3个,设施蔬菜国产品种占有率和国产化率明显提高;良种在粮、棉、油增产中的份额提高到45%以上;新增全国种业骨干企业7家,良种繁育基地66个、120万亩,新建省级种子储备库4个。
  三、发展重点
  (一)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建设山东省农业生物资源中心,结合原生境保护与非原生境保护手段,逐步实现农业生物资源数字化表达和信息共享。建立常规育种和现代生物育种相融合的育种技术体系,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对现代农业育种领域基础性、关键性重大理论与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使我省种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加强主要农业生物新品种选育,培育产量潜力大、适应性广、品质优良的大面积主导新品种30个;重点培育名产蔬菜、设施专用蔬菜新品种,生产性能和商品性与进口品种相当,种子国产化率提高30%以上。逐步完善以新品种鉴定评价技术、种子质量检测技术为核心的种业服务技术体系。扶持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培育种子新品种260个。鼓励开展种苗繁育、种子加工与储运、种苗装备等产业化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种子企业良种选育、营销、信息、科技人才、服务等体系。
  (二)品种区试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新品种区域试验评价及展示推广体系,新建60处高水平区域试验站,50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和风险评估网点,筛选审定一批有突破性的大品种和有特色的新品种,实现主要作物品种更新更换1-2次。重点建设良种繁育基地72个、120万亩,其中优质小麦26个、花生7个、棉花6个、水稻3个、大豆3个、玉米5个、蔬菜5个、甘薯3个、马铃薯3个、林木和花卉11个,通过基地建设,建立稳定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种子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种子加工能力建设。扶持种子企业更新加工设施,重点建设大型种子加工生产线,逐步推广穗烘干、种子分级、按粒包装等技术,提高种子加工质量,扩大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保证良种供给。依托重点企业建设加工生产基地20个、年种子加工能力增加2亿公斤。建设林木种子调制基地9个,年调制种子15万公斤。
  (四)种子龙头企业培育。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通过创办、联办、兼并等形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或专业化种业公司,重点扶持10-15个大型种子龙头企业。
  (五)种子质量监管。建设13个市级、79个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完善种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集种子管理、种子经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种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农业良种和科技型现代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从资源保护、种质创新、品种培育到企业培植、种苗扩繁、基地建设、转化应用的现代种业技术体系,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实行产、学、研结合,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种业创新联盟,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重点开展公益性、基础性、前瞻性农业资源保护、创新利用和育种核心技术研究,鼓励科研单位、涉农高校与企业联合进行新品种培育,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新品种的转化应用。加强种业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支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手段,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和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品种区试,以及转基因品种审定、生产、经营和工厂化育苗销售行为,提高品种审定、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品种管理和行政许可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加大对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推行信用分类管理,逐步构建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元参与”的种业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加大政府性资金对种质创新、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各市都要相应加大扶持种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并明确支持重点。种子企业要不断加大研发等资金投入,切实发挥育、繁、销一体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种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子产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有利于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建立省级储备制度。探索建立有利于种业发展的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种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完善种子龙头企业在信贷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新品种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将现代种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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