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5]2592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外国政府贷款在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更加突出重点,系统支持改革试点和创新,请抓紧组织做好本地区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国别信息
目前,外国政府贷款共有德国促进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科威特、欧佩克基金等8个贷款国别。国别贷款规模、条件等信息见附件。
二、贷款支持领域
(一)医养结合项目。突出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引导城市科学规划。项目所在地应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且政府已做出集中成片的医疗区域、周边配套养老设施的相关规划。在前述规划区域内的医院和养老机构,可申请贷款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人员培训等。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德国促进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北欧投资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沙特、科威特、欧佩克基金等。
(二)职业教育项目。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申请贷款的职业教育机构,应已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或提出与企业合作的模式,或由企业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和教学,努力促进学生就业。各市可探索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链,系统组织涵盖产业上中下游的跨学科、跨县市打捆职业教育项目。贷款可用于购置实验实训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等,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德国促进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等。
(三)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等项目。各市可围绕节能减排、以应对气候变化、污水处理、消防等领域,以及具有改革试点和创新示范意义的重点项目。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等。
按照国家要求,科威特、沙特、欧佩克基金贷款将用于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医养结合项目和职业教育项目等。
三、申报要求
(一)突出示范性和创新性。各市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好贷款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医养结合、职业教育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出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项目方案,体现贷款资金的集中使用,避免申报项目“小而散”。对于提出系统性规划或操作性较强的新模式的项目,我们将予以重点支持。鼓励申报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贷款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完善项目建设内容。申报项目根据建设需要,合理选择贷款国别和贷款规模,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落实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对于医养结合、职业教育项目,贷款支持考察培训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占比最高不超过贷款总额的7%。购置医疗设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国产设备。
(三)申报截止日期。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做好协调配合,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联合报至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廉 刚 0531-86191672;省财政厅 李振华 0531-8266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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