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投放冬春储备蔬菜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
近期菜价上涨较多,加之春节临近,预计菜价仍有上涨压力。为做好后期蔬菜保供稳价工作,充分发挥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作用,保障春节、全国“两会”和灾害天气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及时投放冬春储备蔬菜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通知》(发改电[2014]16号)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各相关市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局要认真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投放储备。认真落实已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鲁发改经贸[2011]351号、鲁发改经贸[2013]1404号),完善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组织承储企业投放储备,完善储备蔬菜销售网点布局,增加节日期间蔬菜上市数量,平抑蔬菜价格波动。
二、积极组织货源,增加节日供应。各市要发挥当地蔬菜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作用,积极组织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骨干企业和平价商店加大蔬菜采购和调运力度,丰富蔬菜供应数量和品种,保障本地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的行为,防止跟风涨价。遇有灾害天气等突发事件,要加大监督频次和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完善储备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各市要不断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节后择机适量补充储备,为保障“两会”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奠定基础。此外,要加强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储备到位、投放及时。各市商务部门要定期、及时将近期蔬菜储备、投放、价格等情况报关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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