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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6 13:46:20

为做好2015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331号)要求,拟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资格升级以及资格证书2015年到期需要延续的机构,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请申请单位登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zwfwzx/wsbs)完成申报信息注册,填写、上传并打印相关的申报材料。

三、请申请单位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通过认定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材料报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我委对申报材料及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查。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406室,邮政编码: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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