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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5-08-05 14:09:59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 由国务院台办和省政府主办的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是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全面深化的新形势下举办的重要涉台活动。本届鲁台会以“加强中小企业合作,搭建青年创业平台,推动鲁台产业融合”为主要内容,旨在吸引台湾广大中小企业、农渔民、台湾青年参与鲁台经贸交流合作,推动和促进鲁台两地经济融合。拟于 6 月入岛举办,9 月在潍坊及有关市举办后续活动。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好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入岛和鲁台会后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把握重点,务求实效。 各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创新发展 合作共赢”这一主题,把握重点,突出特色,积极开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 现代农渔业等领域的对台交流合作活动。要充分利用拜访、考察、洽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台湾中小企业、农村、台湾青年,广交、深交朋友,深入开展交流合作。要把建立合作平台、推动企业间结对发展、落实重点合作项目作为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各市、各部门对鲁台会期间重点推动的项目要搞好前期对接、会中洽谈、后期调度督查等工作,推动一批项目落地。鲁台会入岛期间可举办各领域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不宜举办投资项目(赴台投资项目除外)签约仪式。

  三、严守规定,加强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低调务实,节俭办会,力戒奢侈浪费。要严格控制赴台规模、人数,重视行前教育,掌握涉台敏感问题表态口径,加强在台活动期间的管理,严格遵照赴台审批的行程活动,不擅自更改行程。要加大对台投诉案件协调处理力度,目前尚未处结的案件,要积极推动调处,并及时与投诉台商沟通,为活动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各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举办此次活动的领导,由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市要认真细化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出周密安排。部门和各市间要加强沟通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省台办联系人:王清玉,电话:0531—51771123,    传真:0531—51771127。

  附件: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活动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 5 月 11 日

  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二十一届鲁台经贸洽谈会

  二、活动主题

  创新发展 合作共赢

  三、时间、地点

  2015 年 6 月,在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基隆、花莲等地举办

  四、主要活动

  (一)主题活动

  两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

  主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台使用山东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

 

  协办:台湾中小企业总会、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工商协进会、台湾贸易中心、青商总会、青创总会、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中华两岸企业发展联合总会等。

  承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台办、省工商联,潍坊市政府等

  时间:6 月 23 日

  地点:台北市

  活动内容:就加强鲁台中小企业在智能装备、生物科技暨农产品加工、文化创意、健康医疗等领域产业融合、项目对接、企业合作、结对发展等方面进行研讨、洽谈,搭建中小企业合作平台,推动“中小企业结对工程” ,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水平。

  出席人员: 省领导及省交流团成员, 省有关部门交流团、潍坊市交流团、有关企业负责人;台湾有关协会、企业代表。共 240 人左右。

  (二)专题活动

  1、中小企业合作、青年创业

  (1)山东省经济合作交流团 与台湾工商团体恳谈会

  主办:省商务厅

  协办:台湾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工商协进会等 15 家重要工商团体

  (2)鲁台商会交流年续谈会

  主办:省工商联

  协办:台湾贸易中心、中华工商企业联合会、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等

  (3)“互动·携手·共赢”—两岸青年创业暨青年企业经营者合作发展论坛

  主办:济南市政府

  协办:台湾青工总会、青商总会、青创总会

  (4)“精准对接·合作发展”—中小企业交流洽谈会

  主办:青岛市政府

  协办:台湾工业总会

  (5)枣庄·台中产业合作恳谈会

  主办:枣庄市政府

  协办:台湾中兴大学磐石产学研中心

  (6)两岸企业家对接黄蓝经济区(东营)洽谈会

  主办:东营市政府

  协办:台湾工业总会、中华两岸交流协会

  (7)台中—菏泽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

  主办:菏泽市政府

  协办:台湾中华亚太企业服务协会

  2、服务业合作

  (1)鲁台服务业合作洽谈会

  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服务业办)

  协办:台湾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

  (2)两岸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研讨会

  主办: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

  协办:台湾康宁国际经贸科技文教发展协会

  (3)鲁台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对接活动

  主办:省金融办

  协办:台湾金融服务业联合总会

  (4)鲁台文创产业合作研讨会

  主办:潍坊市政府

  协办:台湾沈春池文教基金会

  3、农渔业合作

  (1)鲁台渔业合作洽谈会

  主办:省海洋与渔业厅、烟台市政府

  协办:台湾渔会、高雄区渔会等

  (2)食品安全生产交流洽谈会

  主办:省食药监局

  协办: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有机生活协会

  (3)鲁台现代农业食品深加工洽谈会

  主办:淄博市政府

  协办:台湾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4)中国食品谷对接会

  主办:潍坊市政府

  协办:台湾渔会、农业协会

  (5)孔孟缘·鲁台情—观光休闲农业合作交流会

  主办:济宁市政府

  协办:台湾海峡两岸农业协会

  (6)鲁台(泰安)现代农业合作恳谈会

  主办:泰安市政府

  协办:台湾农会、台北农经协会

  (7)鲁台渔业产业发展对接会

  主办:威海市政府

  协办:基隆区渔会

  (8)生物动力农业技术合作洽谈会

  主办:日照市政府

  协办:台湾有机农业促进会、新北市田园快乐促进协会

  (9)莱台特色农业暨生姜深加工合作恳谈会

  主办:莱芜市政府

  协办:南投县清境农场、台湾芊芊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10)鲁台食品加工产业对接会

  主办:德州市政府

  协办:台湾食品协会、旺旺集团

  (11)聊城(台北)现代农业项目合作恳谈会

  主办:聊城市政府

  协办:台湾中华经贸文教交流协会、耐斯集团

  (12)鲁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洽谈会

  主办:滨州市政府、省农业厅

  协办:台湾中华两岸企业发展联合总会

  4、科技、环保、旅游及其他领域合作

  (1)鲁台绿色节能循环经济产业论坛

  主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办:台湾工业总会、中兴大学磐石会产学研中心

  (2)鲁台科技交流论坛

  主办:省科技厅

  协办:台湾中华商业关怀发展协会

  (3)“促进鲁台产业融合·实现两岸共赢发展”经贸交流论坛

  主办:省国资委

  协办:台湾商业总会

  (4)鲁台城市精细化管理—垃圾及环卫管理专题恳谈会

  主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办:台湾两岸文化经贸交流发展促进会

  (5)两岸科技创新合作洽谈会

  主办:潍坊市政府

  协办:台湾工研院、电电公会

  (6)滨海港口经济区推介对接会

  主办:潍坊市政府

  协办:台湾港埠协会、船船理货服务协会

  (7)“山水沂蒙·商城临沂”临台旅游商贸合作恳谈会

  主办:临沂市政府

  协办:台湾贸易中心、中华经贸文教交流协会

  五、赴台团组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本着“控制规模、精简节约、深入基层、 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赴台团组和安排在台活动。赴台交流团组分为山东省团、省直有关部门团和各市团。各团组都要有主题突出的重点活动、深入基层的具体安排、合作项目的洽谈推进和实实在在的交流成果。

  山东省经济合作交流团由省领导任团长,成员为省政府

  办公厅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交流团人数按规定严格控制,县(市、区)不单独组团。

  六、活动经费

  由各活动牵头承办部门编制预算,由省财政厅按照现有规定,负责审核、划付,并监督使用。

  七、工作筹备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协调小组,孙传尚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台办主任张雪燕、省商务厅厅长佘春明、潍坊市副市长孙起生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省台办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台办负责拟定活动总体方案,协调、调度各项活动安排;省领导活动安排;联系台湾媒体报道;办理相关团组赴台审批手续。

  (二)省商务厅负责省领导在台考察企业活动安排;组织山东省经济合作交流团与台湾工商团体恳谈会,协助组织两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邀请台商参会,参与研究山东鼓励鲁台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有关政策;牵头组织两岸养老服务业合作发展研讨会,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活动;会同省台办调度有关合作项目洽谈情况。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助组织两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邀请台商参会,研究山东鼓励鲁台中小企业合作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开通“鲁台新页—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和启动“鲁台中小企业结对工程”工作;牵头组织鲁台绿色节能循环经济产业论坛,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活动。

  (四)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食药监局、 省金融办、 省服务业办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专题活动。

  (五)省工商联协助组织两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邀请台商参会;牵头组织鲁台商会交流年续谈会。

  (六)潍坊市政府会同省台办负责活动的筹备与实施,具体承办两岸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论坛并总负责会务工作,牵头举办中国食品谷对接会、鲁台文创产业合作研讨会、两岸科技创新合作洽谈会、滨海港口经济区推介对接会等专题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论坛及相关活动,邀请台商参会。

  (七)有关市政府负责组织各有关专题活动,推动、落实合作项目;联系省领导拜访的台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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