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风电开发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经积极争取,此次核准计划共下达我省风电项目46个,建设规模309.62万千瓦,项目个数和建设规模均位居全国首位,这对于促进我省风电产业发展,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我省“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土地、环评、规划等建设条件,特别是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市场,按规定及时核准项目建设。2015年内须完成列入计划项目的核准工作,未核准的项目将取消核准计划,不得置换。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安排你市下一年度建设规模的基本依据。
同时,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项目业主单位要选取有开发实力、工程经验丰富、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的企业,严禁不具备开发意愿和开发实力的企业获取资源后违法违规倒卖批文等行为。
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同时,做好电网调度运行工作,确保风电优先上网,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风电所发电量全额上网。
三、有关风电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核准计划内风电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十二五”第五批核准计划内的项目在2015年实现核准。要认真做好核准计划内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质量保障,按计划完成风电建设任务,早日并网运行。风电开发企业对本次核准计划执行情况将作为下次安排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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