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省服务业创新团队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
根据《山东省服务业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服务〔2014〕917号)要求,我委于2014年组织开展了首批服务业创新团队的申报、评选工作,并首批认定了25家省服务业创新团队(见附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了经费资助,首批项目启动期资金已拨付到位。为切实加强服务业创新团队经费和项目管理,现决定开展省服务业创新团队项目检查督导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认真开展自查
由各级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和财政局对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
1、省服务业创新团队项目进展及初步成效评估;
2、服务业创新团队省级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3、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4、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省发展改革委抽查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将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经费使用不当、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实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单位和服务业创新团队,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山东省服务业创新团队”称号,按规定追回经费资助,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省服务业创新团队自查工作,全面总结我省服务业创新工作启动以来在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服务业领域以及发展新兴服务业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和新成效,确保省财政资助资金使用安全,请将自查报告纸质及电子版于6月2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协调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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